发布时间:2018-06-02 点击数: 10337 次
6月1日,市卫计委邀请市纪委监委常委陈建明为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我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院领导、机关、后勤各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等都参加了此次讲座。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保障监察权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创新,监察法在立法理念、内容形式、主体对象、权利义务、监察权限等多方面都是全新创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陈老师结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特点和工作实际,着重讲解了监察法的立法历程及立法意义,监察法的属性特点,以及监察法确立的重要制度和内容。最后,还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分享了此次监察法的学习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解决理论困惑和破解实践难题的有力武器。学习贯彻监察法,就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打破“西方法学理论才是标尺”的思维定势,以更宏大的全局视野和更长远的历史眼光来看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识解读监察法,准确把握其内在合理性与制度价值,为严格遵守和执行监察法筑牢思想根基。
通过此次讲座的深入学习,我院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世界政党兴衰成败的历史警示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只有以全面从严治党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意志作为基础,以党领导一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为依托,以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的组织作为保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赢得这场斗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