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1 点击数: 6237 次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获得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自2015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大同市三医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秉承医者的初心和使命,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医院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在优化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技术,强化医疗管理,推进医联体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互联网+医疗等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累累硕果。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被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文明办和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大同市三医院能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医院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院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见证。荣誉的获得,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社会责任感、增强主人翁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三医人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