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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变更部分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23-06-25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同医保发〔201942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价格,由于部分口腔种植体医疗服务项目调整,现我院申请变更部分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内容(见附件1)。

按照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增加床位编制的批复》(晋卫医〔200922号)文件精神,我院床位编制为1000张,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发价格发〔2017183号)规定,我院开89张特需病房床位。

2、根据《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后续新增文件精神,备案以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2)。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620